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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学院跟踪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情况介绍
来源:审计处 作者:审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2-10-26 14:52:44

为配合南校区职工安置楼和11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在第五书记的领导下,依据《陕西中医学院委托社会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陕西中医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审计处对上述两项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五书记,成员有:监察处、基本建设指挥部、工会、计划财务处、职工代表以及审计处等相关人员。

二、前期准备

南校区教师公寓楼和11号学生公寓楼工程建筑面积约4.7万平米,总投资约9000万元,本次招标拟选定一家审计机构完成两个标段的跟踪审计工作。按照《招投标法》及我校相关规定,要求:一是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二是土建、安装主审人员为国家注册造价师;三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计处于926发布招标公告。930报名截止,共有五家审计机构报名,分别为:陕西宏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新时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希地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以上五家审计机构中,永明、宏业、新时代现在分别为E楼、F楼、北校区1-3号楼跟踪审计服务单位)。经过招标领导小组协商,确定本次招标考察范围确定为新增加的两家审计机构。

109,招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陕西中医学院公开选择跟踪审计机构招标文件》进行讨论,并一致通过。该文件对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评分办法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考察过程

20121011,招标考察小组一行七人,对华鼎、希地两家审计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

考察小组首先对各审计机构的资质、人员构成情况和资格证书进行了严格审验,查看了审计机构近期签订的跟踪审计项目合同及相关获奖情况,认真的听取了各审计机构近三年所完成的跟踪审计项目业绩以及本次跟踪审计项目方案的介绍,并参观了各审计机构的办公场所

考察结束后,经考察小组成员讨论,一致认为新增加的两家审计机构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确定宏业、华鼎、新时代、希地和永明等五家审计机构为投标单位,当日下午,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要求各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准备工作。

四、招标过程

1016下午,全过程跟踪审计机构选定开标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受第五书记的委托,会议由赵利琴同志主持,参加人员有:监标人曹彩霞、刘茹,唱标人郭民生、王行,记标人贺青、熊敏荣。会议第一项由主持人介绍到会投标单位、招标领导小组的人员及分工情况。第二项由监标人检查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和法人委托书,查看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符合投标要求。第三项收取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第四项唱标人当众拆封标书,按照签到逆顺序唱标,投标人代表对唱标结果书面确认。第五项招标领导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资料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定:商务报价35分、技术方案45分、人员配备7分、近期业绩8分、获奖情况5。第六项宣布投标单位排名及平均得分,次序为:第一名华鼎89.43分、第二名永明86.78分、第三名宏业80.08分、第四名希地75.87分、第五名新时代68.67分,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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