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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完成上级审计工作
1.完成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报表报送工作。
2.配合完成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财务收支和经责审计
1.完成校本级2023、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12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组织召开第二次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2023-2024年度财务收支和合同管理审计报告。
2.完成三个附属单位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召开第三次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附属医院、陕中药业和第二附属医院相关财务收支、合同管理审计报告。
三、严格把控工程审计
(一)预算与结算审计
1.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算审计2项,送审金额28.47万元,审减2.02万元。
2.完成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12项,送审金额570.27万元,审减29.84万元。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
1.完成中医药博物馆签证预算审计1项,送审金额1.99万元,审减0.58万元;
2.完成科技创新大楼、中医药博物馆工程进度款审计4项,送审金额366.95万元,审减10.43万元。
(三)开展校内建筑消防隐患整改及验收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
四、扎实落实审计整改
督促2024年度后勤管理专项审计、2023年度三个附属单位审计的问题整改,完成2025年10—12月整改跟踪检查,同时对已整改问题开展现场核查验收。
五、提升审计人员业务能力
组织5人参加会计专业继续教育,2人次参加审计业务专项培训。